一、办公室
承担党建、干部人事、财会、内控、纪检、国资、后勤、安全管理、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单位行政效能、项目宏观管理、内控建设,负责评估院年度考核、所室和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起草全院重要文件、文稿,督查督办院党支部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决事项的运行和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对外交流合作与内外宣工作等。负责对外技术服务项目的宏观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刘传星,联系电话:028-89110015。
二、教育监测评估研究所
承担统筹教育评估监测政策、理论、标准、技术研究、学术交流刊物与平台建设,拟订教育评估监测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制度;承担教育评价决策高端智库建设的规划、统筹和牵头实施,负责统筹推进教育督导与评价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承担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监测、教育满意度调查等各级各类教育及机构的综合性评估、评价、监测和调查的行政辅助与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教育经费使用评估监测行政辅助相关工作;负责本院职工专业素养提升,统筹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承担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督导评价分会和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四川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和督导评估监测期刊、集刊编发工作等。承担各级各类教育及机构的综合性评估、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长:尧逢品,联系电话:028-89110016。
三、基础教育监测评估所
负责基础教育评估监测政策、理论、标准、技术研究,拟订基础教育评估监测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制度;承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实施、四川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等基础教育类监测项目的行政辅助与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类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与改进;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类教育监测工具(含作业设计与考试命题)研发和工具质量评价与改进;承担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等基础教育类评估项目,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校长)专业能力评价和对基础教育及机构的评估、评价、监测和调查的行政辅助与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四川教育监测》数据专报编发;承担基础教育及机构的评估、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评估院专家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院网站及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评估监测智能系统建设、维护和研发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长:汪桂琼,联系电话:028-89110026。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监测评估所
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监测评估政策、理论、标准、技术研究,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评估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制度。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类监测项目的行政辅助与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类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及改进;承担中职办学能力评估、高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类评估项目,以及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及机构的评估、评价和调查的行政辅助与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及机构的评估、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长:黄鑫,联系电话:028-89110021。
五、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所
负责高等教育(含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的政策、理论、标准、技术研究,拟定高等教育评估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制度;承担高等教育类监测项目的行政辅助与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指导高等教育类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及改进;承担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合格评估预评估、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高校专业认证等高等教育院校、专业、专项类评估项目,以及对高等教育及机构评估、评价、调查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高等教育及机构的评估、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所长(负责日常工作):陈雪琴,联系电话:028-89110045。